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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肯公司及新華公司操縱股價案投資人求償登記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1-0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針對力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570)及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481)於 2024 年間涉嫌操縱股價一案,受理投資人團體求償登記。凡於特定期間內買進相關股票並因此受有損害的善意投資人,可向投保中心申請加入團體訴訟,由中心代為向不法行為人求償。投資人無需預先支付任何費用,若將來獲有賠償,中心將自賠償款中扣除必要費用後進行分配。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1 月 5 日,請投資人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類,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簽署授權約定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訴訟及仲裁實施權授與書,授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代為查詢及提起團體訴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於 2024/01/02 (含) 至 2024/04/09 (含) 止於市場上「買進」力肯公司股票,且扣除於上開期日賣出力肯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之善意投資人;於 2024/08/01 (含) 至 2024/10/16 (含) 止於市場上「買進」新華公司股票,且扣除於上開期日賣出新華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之善意投資人
・不可申請:登記求償之合格善意投資人數不滿 20 人者 (本中心將無法進行團體求償);參與或知悉不法行為及被不法行為人利用為人頭戶進行買賣者;已自行或已委託他人進行相關訴訟程序者 (本中心將不重複受理);不同意本中心主張之求償金額計算方式者;提供之文件不符合求償資格或應提供之書件不全而未補件者
・賠償款項:金額依個案情節及本中心計算方式決定,將自賠償款扣除必要費用後分配
・免支付費用:投資人毋需支付任何費用
・申請方式:以掛號郵件或快遞方式寄送至「105401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8 號 12 樓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力肯公司及新華公司操縱股價案』」
・重要時間點:查詢相關求償登記資訊及是否符合求償登記資格,請於 2026/02/26 後電洽
・注意事項:相關書件請勿使用廢紙列印、影印或以雙面列印、影印,資料及書寫內容請盡量清晰可辨識,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裝訂,勿使用訂書針。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如有二人,須二人共同簽章,如有其中一人無法簽章,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自行書寫聲明書正本乙份並簽章後檢附。個人身分資料若有異動,請即時主動通知本中心進行個人資料變更。案件進行中有通知投資人之必要時,本中心得透過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不另郵寄。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1/05

【應備文件】

已成年之自然人: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之自然人:含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具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 (如電子戶籍謄本等) 及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法定代理人如有二人,皆須提供)、公司法人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抄錄本正本、授權約定書:正本乙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正本乙份、訴訟及仲裁實施權授與書:正本二份

【聯絡方式】

電話:(02) 2712-8899|地址:105401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8 號 12 樓

資料來源:https://front.sfipc.org.tw/app/api/v1/complaint-cases/01KBHCSCCSYPN1T8JB8NASF5KG/attachments/01KBHCQCK50Z6612M5SY0MY5SE/file?language=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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