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推出「美國對等關稅專案」,旨在協助受美國關稅影響的僑臺商事業取得營運資金。此專案提供最高 30 萬美元的貸款信用保證,保證成數達 9 成,貸款期間最長可達 6 年。此外,僑務委員會將提供部分利息及保證手續費補貼。申請對象為近三年有輸美實績,且營業額因關稅影響減少 10 % 的僑臺商事業。符合資格者可向與基金簽約的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近三年具輸美實績之僑臺商事業;自 2025 年 8 月起任一個月、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任一季、半年或全年之營業額,較 2024 年同期月平均、下半年起任一個月、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任一季、半年或全年之營業額減少達 10 %;經金融機構認定屬實者
・不可申請:貸款不得用於收回金融機構既有貸款或用於償還他行貸款
・貸款信用保證:最高 300,000 美元或等值外幣,保證成數 9 成,貸款期間最長 6 年
・利息補貼:最長半年,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
・保證手續費補貼:最長三年,按年費率 0.2 %
・申請方式:向與本基金簽約之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子公司提出申請
・貸款本金還款寬限期最長一年,並自寬限期屆滿日起分期償還,每期最長為三個月;貸款金額得分次申請,惟不得循環動用;本專案之信用保證總額度,以本基金資金新臺幣 10 億元承作 10 倍為限,惟貸款逾期保證餘額加計代償餘額達新臺幣 10 億元時,本信用保證即停止辦理
即日起至 2026/09/30
信用保證申請書【美國對等關稅專案】、個人資料表、營運狀況報告書、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或編製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認可之報表)、當地主管機關註冊登記文件或營業證照、最近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須繳稅者免附)、股東名簿、近三年輸美實績之證明文件(如訂單、合約、報關文件等)、金融機構之徵信報告、擔保品估價報告(未徵者免附)、其他金融機構另行要求提供之文件
電話:(02)2375-2961 分機 27|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76 號 7 樓
對象條件中營業額減少的比較基準年份為 2024 年和 2025 年。貸款金額以美元計價,但總保證額度以新臺幣計價。
資料來源:https://www.ocgfund.org.tw/news_detail/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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