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協助設籍新北市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購置所需輔具。申請人可透過線上APP、電話或提交評估報告書申請核定,核定後需在六個月內購買輔具。補助款可由特約廠商直接扣除,或由民眾自行請款。每位身心障礙者每兩年最多可補助四項輔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
・輔具費用補助
・每人每二年以補助四項輔具為原則
・申請方式:透過輔具Easy GO APP線上申請;新北輔具電腦網頁版線上申請;來電蘆洲中心(02)8286-7045或新店中心(02)2912-1911由專人服務;輔具評估報告書可親送/傳真(蘆洲中心(02)8286-7245、新店中心(02)2912-8400)/Email辦理核定;請款文件郵寄掛號至輔具中心或公所臨櫃辦理;向新北市輔具特約廠商購買輔具,由廠商向市政府請領補助款
・重要時間點:輔具中心初審日數不超過4日;社會局複審日數不超過12日;請於取得核定通知後6個月內依核定項目購置所需輔具
・注意事項:長照輔具不適用民眾自行請款;購買日期須在核定日期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