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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

交通移動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協助設籍新北市或符合特定條件的非新北市民,解決就醫、就學、就業、就養及社會參與等交通需求。此服務採預約制,依身心障礙級別提供不同天數的預訂權限。費用以新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費率三分之一計價,共乘則為一般費率的 66 %。設籍新北市的低收入戶每月可享 8 趟次免費搭乘。申請者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及聯絡資訊,透過傳真、電子郵件或線上預約方式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第一級新北市民(可於搭車日 7 天前預訂)**:/設籍且居住新北市/符合 ICF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類別:/第 7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5】,且障礙等級註記重度以上/第 2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1】,且障礙等級註記重度以上/第 1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9】/需乘坐輪椅之下列人士(依實際認定,且障礙等級註記中度以上者):/第 7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5】/第 1 類至第 8 類含二類以上或含 ICD 診斷欄位註記【13】/ICD 診斷欄位註記【15】;**第二級新北市民(可於搭車日 5 天前預訂)**:/設籍且居住新北市/需乘坐輪椅之身心障礙者(依實際認定);**第三級新北市民(可於搭車日 3 天前預訂)**:/設籍且居住新北市/除第一、二級別以外之身心障礙者;**第三級非新北市民(可於搭車日 3 天前預訂)**:/符合 ICF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類別:/第 7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5】,且障礙等級註記重度以上/第 2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1】,且障礙等級註記重度以上/第 1 類、ICD 診斷欄位註記【09】
・交通服務:就醫、就學、就業、就養及社會參與所需
・交通服務:經本局專案核准配合之公益活動或其他活動
・一般費率:以新北市政府核定之計程車費率之三分之一計價,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共乘費率:以一般費率之 66 % 計價,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低收入戶免費搭乘:每月 8 趟次
・高速公路通行費:由服務對象負擔
・申請方式:請將應備證件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營運中心,並電洽營運中心建檔以利後續預約訂車;亦可透過營運中心網站或 APP 預約
・注意事項:如因天候或災害事故,經新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日,同步配合停止提供服務

【金額/折扣】

免費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聯絡人或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電話:(02)8258-3200 (訂車專線)|服務時間:每日上午 6 時起為首班車(抵達乘客出發地點)至下午 11 時為末班車(抵達乘客出發地點)

【注意事項】

服務範圍以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境內為限。設籍新北市者,預約訂車起點與終點須有一端位於新北市境內;非設籍新北市者,預約訂車或臨時訂車,起點須位於新北市境內。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2c907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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