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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退除役官兵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醫療健康 新竹縣

【主辦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內容簡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新竹縣領有榮民證或義士證的身心障礙或身體孱弱人員,提供輔助器具費用補助。這項福利涵蓋助聽器、眼鏡、義眼及多種其他輔具,以實物給付或現金補助方式提供。申請人需備齊載有申請輔具項目的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指定的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或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提出申請。同一輔具在申請間隔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且同功能性輔具限申請一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榮民證或義士證;身心障礙或身體孱弱人員
・不可申請:同一輔具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已向本會或其他政府機關重複申請;同功能性輔具於規定期限內,已申請一項;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輔具費用補助者
・助聽器:實物給付或現金補助,補助金額依本會當年度採購金額為限,三年申請一次。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間得補助二只,每三年申請一次。申請人須為聽障人員(聽障經醫師鑑定證明聽力損失在 45dB 以上,110dB 以下者)
・眼鏡:實物給付,二年申請一次。申請人須為視力衰退至一百度以上人員
・義眼:實物給付,二年申請一次。申請人須為視障人員
・其他輔具(項目如附錄一):實物給付,依器具使用年限。每人每年依實際需要,最多以申請二項為原則。申請人須為身障或身體孱弱人員
・申請方式:向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或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未依規定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輔具費用補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補助者得追回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之期限。退除役官兵臨櫃申辦輔具,應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退除役官兵資料交予退除役官兵簽名。若非退除役官兵本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民服務處暨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相關資料備查。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受理單位應評估專案申請理由及必須性,檢附診斷書、訪視紀錄等佐證文件報會審查。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眼鏡、義眼、其他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應備文件】

載有申請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助聽器: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聽障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聽力圖(表)、眼鏡:驗光單正本、義眼: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若本會「醫療輔具暨鑲牙申請作業」系統無申配義眼紀錄者)、其他輔具: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正本(部分項目得以評估紀錄表替代),診斷證明書需敘明申請輔具項目、特製輪椅:特製輪椅評估表

【聯絡方式】

電話:新竹榮民服務處:(03)5750666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項目、申請資格、應備文件、申請間隔年限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及附表」。部分輔具項目需經專業量製或評估。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0cf07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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