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新竹市且年滿 65 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改善居住環境。每戶三年內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的補助,用於屋頂防水、室內給排水、臥室、浴室、廚房改善工程,以及其他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的必要修繕。符合資格的長者可隨時備妥相關文件,向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竹市;年滿 65 歲(含)以上;具中低收入老人身分
・不可申請:同一補助項目三年內重複申請者
・住屋修繕補助:每戶三年內最高補助 100,000 元
・補助項目包含屋頂防水、室內給排水、壁癌處理或其他防水、給水、排水設施設備
・補助項目包含臥室、浴室、廚房改善工程
・補助項目包含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
・申請方式:洽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100,000元
隨時提出
申請書、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建物之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合法之證明文件、申請修繕項目之施工前、中、後照片各二張、修繕工程之估價單(詳載修繕項目)、統一發票或收據、請領收據正本及存摺帳戶影本、房屋非自有者須附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租賃契約書影本、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電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03)5352386分機202、新竹市東區區公所(03)5218231分機301、新竹市北區區公所(03)5152525分機303、新竹市香山區區公所(03)5307105分機301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12e07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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