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南投縣政府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及就業輔具補助,旨在增加、維持、改善或提升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高齡者及特定身分勞工的就業能力與生產力。這項服務包含簡易就業輔具、職場人力協助、調整工作方法及改善工作條件等。申請對象廣泛,涵蓋身心障礙者、經醫療院所確診為失智症或精神疾病但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單側聽損者,以及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情事者。雇主、自營作業者、職業訓練機構或個人皆可提出申請,以協助個案克服工作障礙,促進適性就業。簡易就業輔具最高補助 5,000 元,職場人力協助最高補助 20,000 元,並有每年延續性服務項目。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下列任一主要身分:/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滿 45 歲至 65 歲)/高齡者(逾 65 歲)/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指定產業所屬事業單位之勞工/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經醫療院所確診為失智症者/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經精神專科醫生確診為精神疾病者/劣耳聽力閾值在 40 分貝以上,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 25 分貝以上,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之單側聽損者/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符合下列任一個案類別:/在職員工、在訓學員(由雇主或訓練單位申請)/受僱者(由員工本人申請)/自營作業者/居家工作者(適用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服務)/求職面試者(由身心障礙者本人申請)/參與職業訓練者(由接受職業訓練者申請)/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
・不可申請:使用情形或對象與申請內容不符;違反規定經糾正不立即改善;故意損壞輔具;將輔具轉租、轉賣或供他人使用;所僱用勞工喪失身心障礙者身分、職位出缺、結束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服務;具其他不法行為者;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的職務再設計補助
・簡易就業輔具補助:所需費用 5,000 元以下案件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職場人力協助補助:所需費用 20,000 元以下案件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職場人力協助補助:每年延續性服務,個案之職務內容及工作場域無變動之案件
・申請方式:請填寫職務再設計補助申請書並提交
・本府得於輔具使用年限內辦理再回收,並依回收項目特性及使用年限進行再利用;受補助單位或個人應負輔具安全使用及管理維護之責,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受補助單位或個人負責;補助或媒合之輔具於使用年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應負修復或賠償責任;無法修復者,應照價賠償或返還同品質之物;補助或媒合之輔具不得轉租、轉賣或供他人使用,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本府得立即終止服務,並收回輔具;本府得不定期查核補助或媒合之輔具使用情形,除有特殊情形,受補助之單位或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本府之查核
最高20,000元
申請單位資料表(屬本人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及自營作業者提出申請免填附)、計畫申請表單(申請個案資料表)、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僱用承諾書(若申請單位有僱用意願但尚未正式僱用)、身心障礙者之職場人力協助申請單位同意書(若個人申請工作地點或職業訓練地點之職場人力協助)
電話:049-2222106|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申請書中提到「本計畫適用標準與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鑑定基準有別,僅適用職務再設計服務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18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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