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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修正

醫療健康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旨在配合「長照十年計畫3.0」政策,分階段擴大服務對象、優化服務內容,並提升長照服務的可近性與品質。自 2025/09/01 起,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可使用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並提高社區交通接送及營養照護服務的給付額度。自 2026/01/01 起,擴大長照給付對象至未滿 50 歲的年輕型失智症者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對象。自 2026/07/01 起,新增智慧科技輔具租賃項目,每 3 年提供 60,000 元額度。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或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洽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長期照顧服務申請資格的民眾;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家庭(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有營養照護需求的長照個案(適用營養照護服務);未滿 50 歲失智症且失能者(擴大長照給付對象);失能者(適用智慧科技輔具租賃)
・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一般區每趟 115 元
・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原鄉、離島每趟 140 元
・營養照護服務:3 次 1 組合 4,500 元
・智慧科技輔具租賃:每 3 年 60,000 元額度(含移位、移動、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安全看視等 5 大面向)
・申請方式: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或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洽詢
・部分修正案自 2025/09/01 起施行;部分修正案自 2026/01/01 起施行;部分修正案自 2026/07/01 起施行

【金額/折扣】

最高6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2)8590-6666|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注意事項】

頁面提供的日期為政策修正案的施行日期,非整體長期照顧服務的申請或活動期間。實際申請文件未於頁面中列出。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LTC/cp-4170-82811-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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