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 115 年度社會住宅招租計畫,開放民眾申請新市安居及新都安居 A 社會住宅。本計畫提供符合資格的個人或家庭,透過線上申請、審查、公開抽籤或評點等程序,取得社會住宅的租賃資格。申請人需於指定期間內,備妥家庭成員的所得及財產清單等文件進行線上申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將以評點方式決定選屋序位。成功申請者將可依序位選擇房型並簽約入住,享有安心的居住環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需符合住宅法、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申請須知及相關公告規定
・不可申請:同一家庭成員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家庭成員有重複計入不同申請案之情事;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申請;申請文件有偽造或變造情事;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與相對人皆提出申請時,如受害者提出保護令或其他證明文件(內含相對人遷出、遠離命令),將駁回相對人申請
・社會住宅租賃資格:依抽籤或評點結果取得選屋序位,並可選擇房型與車位(宜居小東不提供車位選擇)
・申請方式:於招租網站線上填寫申請文件,亦可臨櫃諮詢由市府人員協助完成線上申請,或選擇串接行政院MyData平台自動上傳資料
・重要時間點: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90 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 60 日;財稅資料回傳時間平均約 15 ~ 20 分鐘
・注意事項:招租網站僅於申請時間開放申請;申請過程通知方式以書面為主,急迫時得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先行通知;申請人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以評點方式決定入住選屋序位;宜居小東不提供車位選擇,停車位須另向交通局申請;入住社宅後需登入社宅服務系統「臺南宜居社宅管家」,閱讀社宅相關資訊並遵守社宅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