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協助因天然災害受損的國有土地承租戶重建家園,主動提供多項協助措施。這些措施包含租金減免、協助重建受損房屋,以及暫緩催繳欠租和使用補償金。其中,租金減免部分受災戶無需提出申請,由國有財產署主動與地方公所及災害防救機關合作,查明受損情形後辦理。此舉旨在減輕受災戶負擔,加速災後復原。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有土地承租人;因天然災害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國有土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或居住
・租金減免:依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及災害防救機關查明房屋受損情形議定減免成數
・協助重建: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承租人修復地上房屋
・暫緩催租:暫緩辦理災區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
・申請方式:國有財產署所屬分署、辦事處主動辦理,受災戶免申請
・注意事項:其餘時間請留下訊息及聯繫方式,將由專人回電 (免付費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