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督導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學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以充實學生生活內涵並實施補救教學。此活動以學生自由參加為原則,並需經家長書面同意。雖然活動一般需繳納費用,但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可免繳費用,家境清寒學生亦可依學校規定減免費用。活動內容以補救教學為主,並可輔以多元藝能、科學、童軍及康樂等活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經家長書面同意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持有低收入戶證明;經學校認定為家境清寒學生
・國民中學學生每生每節收費標準:20 ~ 29 元
・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學生每生每節收費標準:依實際授課時間彈性調整
・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費用: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學生免繳納費用
・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費用:家境清寒學生減免費用,由學校訂定
・申請方式:學生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
・活動內容以補救教學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寒假學藝活動實施時間:上午為限,不超過 2 週,總時數 40 節為上限;暑假學藝活動實施時間:上午為限,不超過 6 週,總時數 120 節為上限;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表現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學生中途因故無法繼續參與活動,退費規定依上課節數比例辦理
29元
家長書面同意書、低收入戶證明(如適用)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的日曆日期。費用減免的具體比例由學校訂定。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Download.ashx?FileID=136732&id=GL000971&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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