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提供勞工職業災害傷亡慰問金,旨在關懷因職業災害導致傷亡的勞工及其家屬。這項慰問金適用於設籍並在雲林縣提供勞務的受僱勞工。根據災害情況,慰問金金額從 5,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例如,因職災死亡者,家屬可領取 20,000 元;住院 14 日以上者可領 10,000 元;住院 7 日以上未滿 14 日者則為 5,000 元。申請人或其家屬需在災害發生後三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填妥申請表向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同一事件限申請一次,特殊情況經認定有理由者,最長可延長至一年內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勞務提供所在地於雲林縣之受僱勞工;經雲林縣政府審認屬於職業災害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因職業災害引起死亡;因職業災害引起傷、病有住院事實者
・職業災害死亡慰問金:20,000 元
・職業災害傷病住院慰問金:住院 14 日(含)以上者 10,000 元
・職業災害傷病住院慰問金:住院 7 日(含)以上未達 14 日者 5,000 元
・申請方式:向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一事件限申請一次;死亡慰問金發給對象順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經費來源由雲林縣政府預算支應,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查後發給
最高20,000元
災害發生後三個月內(最長一年)
職業災害死亡或傷病證明文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雲林縣勞工職業災害傷亡慰問金申請表
電話:05-5522000|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本要點最新修正版本自 2026/01/01 生效。
資料來源:https://law.yunlin.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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