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與新竹市環境保護局合作推出「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凡於新竹市轄內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並於發現日起 15 日內以具名方式向環保局檢舉,經查證屬實且處以罰鍰者,檢舉人可依實收罰鍰金額獲得 10 %至 30 %不等的獎金。其中,亂丟菸蒂、檳榔渣或垃圾等案件獎金為 15 %,縱容犬隻排便未清理案件獎金為 30 %,其他案件則為 10 %。同一檢舉人同年累計最高可領取 100,000 元獎金。本辦法自 2025/07/18 起施行,獎金核發原則上每三個月辦理一次,並需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新竹市轄內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檢舉人須具名並提供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證字號
・不可申請:匿名或未敍明真實姓名、地址及身分證字號檢舉;檢舉無具體事證者;對已發覺或已受理之違反本法規定案件再為檢舉者
・檢舉獎金:依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至三十發給
・吐檳榔渣(汁)、亂丟煙(菸)蒂或亂丟垃圾(包)案件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的 15 %
・縱疏犬隻排便未清理案件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的 30 %
・前二款以外之案件獎金:實收罰鍰金額的 10 %
・同一檢舉人同年累計最高金額:100,000 元
・申請方式:民眾得自發現日起 15 日內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向環保局檢舉
・重要時間點:檢舉獎金核發以每三個月辦理一次為原則;經核定發給檢舉獎金之案件,通知檢舉人於文到三個月內領取獎金
・注意事項:對於檢舉人之身分應予保密;預算不足支應時,得停止獎勵;二人以上共同具名檢舉者,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平均分配;二人以上先後檢舉同一案件,且均檢附具體證據資料者,獎金由最先檢舉者具領;無法分辨先後者,獎金平均分配;獎金領取需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證據資料
頁面僅提供新竹市政府總機電話及地址,未提供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的聯絡電話或地址。本辦法最新修正日期為 2025/07/18,並自該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https://law.hc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8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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