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推動原住民族傳統祭祀文化並慰問傳統祭師,特別提供慰問金。設籍於花蓮縣並從事原住民族傳統祭祀典禮或重要歲時祭儀活動的祭師,每人每年可申請一次,最高可獲 5,000 元。申請人需在祭祀活動前 14 日內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核定後,慰問金將於祭祀活動期間直接送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花蓮縣之原住民;為從事原住民族傳統祭祀典禮或重要歲時祭儀活動之祭師
・慰問金:每人每一年度以 1 次為限,最高補助 5,000 元
・申請方式: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慰問金由本府於祭祀活動期間逕送被慰問人,並於簽名具領後辦理核銷
・注意事項:申請案件採書面複查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