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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推展原住民族各項競賽活動獎金

綜合津貼 花蓮縣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內容簡介】

・花蓮縣政府為鼓勵原住民族參與各項競賽活動,特訂定本要點,提供獎金給在全國性或縣級原住民族競賽中表現優異的機關、學校、登記立案團體及個人。競賽項目涵蓋競技、樂舞、歌謠創作、工藝、表演藝術人才培育、文化創意產業及農產業等。獎金依活動層級(全國性或縣級)及獲獎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技術獎項)設有不同上限,最高可達 100,000 元,具體金額將依活動計畫性質調整。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與花蓮縣推展之原住民族各項競賽活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各機關、學校;登記立案之團體;個人
・全國性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一名獎金上限 100,000 元
・全國性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二名獎金上限 80,000 元
・全國性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三名獎金上限 60,000 元
・全國性活動:機關及團體技術獎項獎金上限 20,000 元
・全國性活動:個人第一名獎金上限 60,000 元
・全國性活動:個人第二名獎金上限 40,000 元
・全國性活動:個人第三名獎金上限 30,000 元
・全國性活動:個人技術獎項獎金上限 10,000 元
・縣級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一名獎金上限 80,000 元
・縣級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二名獎金上限 60,000 元
・縣級活動:機關及團體第三名獎金上限 40,000 元
・縣級活動:機關及團體技術獎項獎金上限 10,000 元
・縣級活動:個人第一名獎金上限 40,000 元
・縣級活動:個人第二名獎金上限 20,000 元
・縣級活動:個人第三名獎金上限 10,000 元
・縣級活動:個人技術獎項獎金上限 5,000 元
・注意事項:獎金發放標準得依活動計畫性質調整獎金額度;所需經費由花蓮縣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3-8227171|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獎金發放要點,非特定活動的申請公告。實際申請辦法、應備文件及各項競賽活動的具體時程,需依個別活動計畫另行公告。附件內容為系統操作手冊,與福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glrs.hl.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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