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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興辦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

居住生活 花蓮縣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內容簡介】

・花蓮縣政府提供興辦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此自治條例旨在鼓勵並確保社會住宅的推動,針對不同類型的社會住宅提供免徵或減徵稅賦。符合特定條件的社會住宅,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全免;其他類型則可減徵 80 % 的地價稅,並適用 1.2 % 的房屋稅率。最近一次修正已於 2024/12/20 公布,並溯及至 2024/07/01 施行部分條文,以穩定稅務優惠效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興辦社會住宅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4 款、第 7 款、第 8 款或同條第 2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規定辦理社會住宅;依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款或同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依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4 款、第 7 款、第 8 款或同條第 2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規定辦理者: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社會住宅依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款或同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辦理者:減徵應納地價稅額 80 %,房屋稅稅率減徵為 1.2 %
・申請方式:由花蓮縣政府業務主管單位列冊通報地方稅務局辦理
・重要時間點:本自治條例部分修正條文(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溯自 2024/07/01 施行

【聯絡方式】

電話:03-8227171|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法規條文,未提供具體的申請流程及應備文件清單。福利為稅務減免,非直接現金補助。

資料來源:https://glrs.hl.gov.tw/glrsout/LawContentSource.aspx?id=GL0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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