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與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合作,針對桃園市內符合條件的私有建築物提供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區分所有權人整合意見,在全面性補強或拆除重建前,先行進行結構補強。每幢建築物最高可獲得 1,100,000 元或 2,200,000 元的補助,但不得超過總補強費用的 45 %。申請對象為具合法使用執照、經耐震評估確認有補強需求,且主要用途為集合住宅的建築物。申請時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提出申請。本計畫於 2020/11/30 截止受理,名額有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物具使用執照或其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 30 分,或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建築物已成立管理組織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建築物未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但申請補助應有區分所有權人數比例逾二分之一同意,並由區分所有權人推派代表申請;建築物原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建築物原核准用途供作集合住宅使用占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
・不可申請:欲辦理重建並已申請建造執照;建築物為單一所有權人;公有建築物;經專業鑑定機構鑑定須拆除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結構補強已獲政府機關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補強不具效益
・階段性補強補助:一幢補助上限為 1,100,000 元或 2,200,000 元,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45 %為限
・申請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內政部補助名額有限。申請文件需依建築物管理組織成立情形擇一提供相關證明。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設有專案辦公室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聯絡窗口:林筱菁小姐 (02)6630-0237,1906002@narlab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