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旨在減輕罹患特定重大疾病病友的醫療負擔。經醫療院所確診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甘迺迪氏症,或運動神經元疾病(MND)且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需使用呼吸器者,可申請此證明。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在有效期限內就醫時,其重大傷病所載之傷病及相關治療、因重大傷病門診併行其他治療、或住院期間併行他科治療等費用,皆可免除自行負擔。申請流程需由神經內科醫師協助備妥診斷資料與申請表單,向國民健康署提出申請。此證明資料會登錄於健保卡,看診時經醫師診斷確認後即可免繳部分負擔費用。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由醫療院所確診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由醫療院所確診為甘迺迪氏症(Kennedy Disease);由醫療院所確診為運動神經元疾病(MND)且持有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由醫療院所確診為運動神經元疾病(MND)且需使用呼吸器者
・免自行負擔費用:重大傷病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保險對象如因重大傷病住院,並於住院期間申請獲准發給該項重大傷病證明,以當次住院第一日起(同一疾病由急診轉住院者,以急診第一日起算)免自行負擔費用
・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以住院期間之檢驗報告,於出院後才確定診斷提出申請者,施行該確定診斷檢驗之當次住院及出院後之相關門診亦免自行負擔費用
・申請方式:請神經內科醫師協助備妥相關診斷資料與申請表單,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申請
・注意事項:重大傷病證明資料登錄於健保卡,病友持健保卡至醫療院所看診時,醫療院所讀取健保卡重大傷病註記,必須配合醫師卡才能讀取重大傷病代碼、有效起迄日期,經醫師診斷當次就醫確屬重大傷病或其相關治療,才可以免繳部分負擔費用
相關診斷資料、申請表單
資料來源:https://www.mnda.org.tw/disease_resourc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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