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這項補助旨在協助私有建築物所有權人進行弱層補強工程,以提升建築物的耐震能力及居住安全。補助經費分為兩個階段撥付:首先是設計階段,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經本部委託機構審查通過後,可申請撥付實際設計經費,上限為總補助經費的 10 %。第二階段為竣工階段,待工程竣工並經執行機關審查通過後,即可申請撥付剩餘的補助經費。申請人可選擇一次或分階段向執行機關申請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物需為私有建築物;建築物需進行弱層補強
・弱層補強設計階段補助:撥付設計之實際經費,以不超過該機構審查通過之總補助經費 10 % 為限
・弱層補強竣工階段補助:撥付賸餘之補助經費
・申請方式:向執行機關申請撥付
・注意事項:申請補強方案 C 者,階段一免檢附設計單位參加弱層補強講習會參訓證明文件;階段二免檢附第三目至第六目規定文件,並應提供施工合約書及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出具包含工程竣工圖說及結算金額之成果報告書
申請函、補助核准函、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簽證之弱層補強設計圖說及預算書、本部委託機構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弱層補強設計合約書、設計單位參加弱層補強講習會參訓證明文件(申請補強方案 C 者免檢附)、費用請撥領據、其他文件、弱層補強監造合約書及補強工程合約書、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簽證之工程竣工圖、監造證明,及營造業出具之竣工證明、符合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執行機關許可證明文件、監造單位及營造業參加弱層補強講習會參訓證明文件、施工前後照片
電話:(02) 6630-0237|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200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總補助金額上限。主辦單位推測為內政部,因其為建築相關法規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https://privatebuilding.ncree.org.tw/subsidy/fu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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