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旨在整合文化與教育資源,增加學生接觸藝文的機會。本補助鼓勵藝文團隊及個人藝文工作者,研發並提供能引發學生興趣的文化體驗內容。申請者可透過線上方式,向所屬區域的生活美學館提交計畫,經徵選後,其文化體驗內容將有機會透過教育部「藝拍即合」平台推廣至更多學校。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藝文工作者
・申請方式:本計畫採線上申請,申請單位依所提計畫內容預計執行地點,向該區生活美學館申請。所提計畫內容可跨區辦理者,請依立案登記縣市向該區生活美學館申請
・重要時間點:具教育部「藝拍即合」平台課程上傳資格的藝文單位,可於每年3–6月上傳課程並參與媒合
・注意事項:逾期申請不予受理。如自 113 年起,連續三年未上傳(即113至115年皆無上傳紀錄),文化部及生活美學館得取消其上傳資格
2026/01/01 ~ 2026/02/02
申請計畫書(研發類)、個人資料同意書
電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03)5263176分機204 呂小姐;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04)7222729分機305 郭小姐;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06)2984990分機6034 施小姐;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089)322248分機204 劉小姐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申請期間已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