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出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旨在鼓勵 18 至 45 歲的青年個人或團隊,運用社會創新力量,結合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的行動計畫。此計畫目標是推動社區文化事務或創新文化事業發展,以友善地方創生環境、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經評審通過者,最高可獲得 1,200,000 元獎勵金。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至 45 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本國人士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須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並檢附相關證明
・不可申請: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獎勵額度:最高 1,200,000 元(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點選「獎補助受理」,再點選本計畫下方「線上申請」進入系統)
・重要時間點: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預定 2025 年 1 月)起為期 1 年為原則;2025 年度期程至 12 月 5 日
・注意事項: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