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這項獎學金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設立,並由國立基隆高級中學負責核發,旨在鼓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核發對象為就讀國立基隆高級中學普通班的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須為基隆市或新北市的特定國中。新生申請資格依高一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學業總平均成績擇優發給,並需符合免試入學、優先免試入學或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等條件。舊生續領則需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前 30 %,且德行評量未曾受小過以上處分,並經導師推薦。獎學金名額依教育部核定,高一 10 名、高二 5 名、高三 5 名。符合資格的學生將由學校通知後,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向教務處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國立基隆高級中學普通班學生;國中畢業學校為基隆市市立明德國中、中正國中、南榮國中、正濱國中、百福國中、碇內國中、銘傳國中、武崙國中、信義國中、成功國中、建德國中、私立聖心高中附設國中、私立二信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中山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安樂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暖暖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八斗高中附設國中;國中畢業學校為新北市立瑞芳國中、欽賢國中、萬里國中、雙溪高中附設國中、貢寮國中、平溪國中、汐止國中、青山國中(小)、秀峰高中附設國中、樟樹實中附設國中、豐珠中學附設國中、私立時雨高中附設國中、私立崇義高中附設國中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第一學期新生:就學區基北區免試入學以第一志願錄取、優先免試入學、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並依高一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學業總平均成績擇優發給;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舊生: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前 30 %,且德行評量未曾受小過以上處分,並經導師推薦
・不可申請:休學及轉學學生
・獎學金名額:高一 10 名
・獎學金名額:高二 5 名
・獎學金名額:高三 5 名
・申請方式:符合核發對象之學生,由學校通知後,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教務處申請
・注意事項:獎學金名額如遇學生未達標準或喪失資格,得由同年級符合規定之學生申請遞補
申請表
電話:+886-2-24582052|地址:205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20號
文案未列出獎學金具體金額。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應備文件中的「相關資料」未具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