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實施要點,提供均衡教育發展獎學金,獎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該校。此獎學金主要對象為就讀基隆高中普通班的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須為基隆市或新北市的特定國中。申請資格包含入學時為基北區免試入學第一志願,或依高一第一次期中考學業總平均擇優錄取。舊生續領則需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名列同年級前 30 %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處分。學校將依核定名額,通知符合資格的學生於公告時間內向教務處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國立基隆高級中學普通班學生;國中畢業學校為基隆市市立明德國中、基隆市市立中正國中、基隆市市立南榮國中、基隆市市立正濱國中、基隆市市立百福國中、基隆市市立碇內國中、基隆市市立銘傳國中、基隆市市立武崙國中、基隆市市立信義國中、基隆市市立成功國中、基隆市市立建德國中、私立聖心高中附設國中、私立二信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中山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安樂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暖暖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八斗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瑞芳國中、新北市立欽賢國中、新北市立萬里國中、新北市立雙溪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貢寮國中、新北市立平溪國中、新北市立汐止國中、新北市立青山國中(小)、新北市立秀峰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樟樹實中附設國中、新北市豐珠中學附設國中、私立時雨高中附設國中、私立崇義高中附設國中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第一學期新生:就學區基北區免試入學以第一志願錄取;第一學期新生:優先免試入學、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依高一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學業總平均成績,擇優發給獎學金
・不可申請:休學及轉學學生;德行評量曾受小過以上處分(適用於舊生續發資格);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未名列同年級前 30 %(適用於舊生續發資格)
・獎學金:高三名額 5 名
・獎學金:高二名額 5 名
・獎學金:高一名額 5 名
・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後,向教務處申請
・注意事項:符合資格學生經審定後公開表揚,並將受獎學生名單公布於本校網站供查詢
申請表
電話:+886-2-24582052|地址:205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20號
文案未列出獎學金具體金額。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僅說明由學校通知後於公告時間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