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為鼓勵基隆市及新北市特定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特核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學金。此獎學金旨在獎勵就讀該校普通班的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須為指定之基隆市或新北市國中。新生申請資格依免試入學志願或高一第一學期期中考學業成績擇優核發;舊生續領則需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前 30 %,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處分,並經導師推薦。各年級名額為 5 名,符合資格的學生將由學校通知申請,並向教務處提交相關資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國立基隆高級中學普通班學生;國中畢業學校為以下任一學校:基隆市市立明德國中、基隆市市立中正國中、基隆市市立南榮國中、基隆市市立正濱國中、基隆市市立百福國中、基隆市市立碇內國中、基隆市市立銘傳國中、基隆市市立武崙國中、基隆市市立信義國中、基隆市市立成功國中、基隆市市立建德國中、私立聖心高中附設國中、私立二信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中山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安樂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暖暖高中附設國中、基隆市立八斗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瑞芳國中、新北市立欽賢國中、新北市立萬里國中、新北市立雙溪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貢寮國中、新北市立平溪國中、新北市立汐止國中、新北市立青山國中(小)、新北市立秀峰高中附設國中、新北市立樟樹實中附設國中、新北市豐珠中學附設國中、私立時雨高中附設國中、私立崇義高中附設國中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第一學期新生申請資格:就學區基北區免試入學以第一志願錄取;第一學期新生申請資格:優先免試入學、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依高一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學業總平均成績擇優發給;第二學期至第六學期舊生續發資格: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前 30 %,且德行評量未曾受小過以上處分,並經導師推薦;如該學生該學期成績未達標準,得由同年級第一學期入學時符合要點規定之學生申請遞補
・不可申請:休學學生;轉學學生
・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後,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教務處申請
・注意事項:獎學金名額為高一、高二、高三各 5 名
申請表
電話:+886-2-24582052|地址:205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20號
實際獎學金金額在頁面及附件中均未列出。地區雖然填寫基隆市,但對象資格包含新北市部分國中畢業生。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