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勞動部
・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推動「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旨在協助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透過職場體驗探索職涯。本計畫提供優質職缺媒合,並發放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與穩定就業津貼,鼓勵青年在參與計畫的 2 或 3 年期間,於非工作時間進修,提升專業知能。參與者需經學校初審、教育部複審及勞動部媒合,並遵守相關進修與轉職規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高中職應屆畢業生;經學校初審、教育部複審推薦;經勞動部媒合至優質職缺;經事業單位面試甄選錄用,並經事業單位於勞動部指定網站登載;參與計畫期間不得就讀具有正式學籍之學位(自計畫第 2 年起,經雇主同意後,可報考就讀大專校院進修學制或參加「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
・不可申請:未能媒合至方案核定之職缺就業者;經媒合就業之青年若為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者;違反進修規定者;未能於離職日起 2 個月內再次就業者;1 年內轉職後又自願離職者
・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
・穩定就業津貼
・申請方式:由各高中職輔導及協助學生撰寫申請書,經學校初審,教育部複審,推薦及勞動部媒合
・計畫期程原為 3 年,可變更為 2 年;原為 2 年,可變更為 3 年,以 1 次為限;變更期程申請應於第 1 次依該計畫媒合就業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之日起算 2 年內提出;轉職每年以 1 次為限,但非自願離職等不可歸責於青年之事由者不在此限;青年應於受僱後,每 2 星期至教育部指定網站填報體驗學習雙週誌;青年完成 2 年或 3 年計畫後,由教育部及勞動部核發完成計畫參與證明
申請書
電話:(02)7736-5422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起訖日期,僅說明年度媒合時程。文案未列出就學、就業及創業準備金與穩定就業津貼的具體金額。
資料來源:https://www.edu.tw/1013/cp.aspx?n=BE64F26CDBC2649D&s=B68EBDA63A32E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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