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退除役官兵就業考試進修補助,鼓勵其參加國家考試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此補助涵蓋政府立案補習班的進修課程費用,以及考試教材、用書費用。申請人需在實際報名並參加考試後 3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本次修正作業規定,特別刪除了原先對已通過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考試者的補助限制,旨在提升退除役官兵的職場競爭力,協助他們順利就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退除役官兵;參加政府立案補習班進修課程或購買考試教材、用書;經實際報名參加國家考試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
・不可申請:非校級以下之退除役官兵;喪失或停止退除役官兵權益期間;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逾輔導期限;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同一時期已受本會就業(包含職業訓練)、就養或就學輔導安置;參加之就業考試與補習課程或購買之教材及考試用書無涉;滿 65 歲(含)以上參加公務人員考試
・進修課程費用或考試教材、用書費用
・申請方式: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申請
・重要時間點:本作業規定第八點修正規定自 2026/01/01 生效
・注意事項:已刪除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者不予補助的規定
經實際報名參加國家考試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後3個月內
繳費收據或發票正本、准考證影本(需註記全部到考)、存摺封面影本
電話:02-27571341(吳小姐)|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次數或金額上限。申請期間為考試後 3 個月內,非固定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3626-190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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