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升退除役官兵的學歷與就業競爭力,特別訂定本要點,提供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退除役官兵就讀大專校院的機會。本計畫透過甄選推薦方式,可申請就讀二年制技術系或專科校院二年制。甄選過程將綜合評估報名人員的服役年資、在職績效、在學成績及特殊成就等績點,由輔導會進行初選,再由提供就學員額的大專校院進行複評,最終依志願分發入學。申請者需依簡章規定期程,檢附榮民證、成績證明、考評證明及同意書等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之退除役官兵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持有專科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力)資格證明書,畢業總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預定於當年 9 月 1 日前退伍且退伍後符合退除役官兵資格,並應附上校(含)以上單位主官(管)出具之同意書(報名二年制技術系者);持有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力)資格證明書,畢業總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預定於當年 9 月 1 日前退伍且退伍後符合退除役官兵資格,並應附上校(含)以上單位主官(管)出具之同意書(報名專科校院二年制者)
・甄選推薦就讀大專校院二年制技術系或專科校院二年制,依績點審查結果分發校院學系(科)就讀
・申請方式:依簡章規定期程受理申請報名,需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索取簡章及報名表
・注意事項:未錄取者,通知審核結果
榮民證影本、在學成績證明正本、後備指揮部出具之退除役前三年考評證明正本、各項特殊成就證明、獎勵及證照證件影本、申請表、校(含)以上單位主官(管)出具之同意書
電話:(02)2725-5700、0800-212-154、0800-212-510|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文案未列出具體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實際申請時程需參考每年發布的甄選簡章。甄選科系及員額依每年簡章所載為準。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1919-2863-1.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