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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

【內容簡介】

・客家委員會為促進國內外大學校院資源整合,鼓勵學者、專家、博士生及從事客家研究者深化客家知識體系,特提供獎勵補助。本計畫涵蓋客家學術研究計畫(包含整合型與個別型專題研究)、客家課程開設、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交流,以及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與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獎助。申請對象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系所、從事客家相關研究的學者專家及文史工作者,以及經依法立案的國內民間學術團體。各類計畫有不同的申請截止日期,例如學術研究計畫和博士後研究人員獎助每年 4 月 30 日截止,全時博士生獎助每年 9 月 30 日截止,國際交流計畫則需於活動辦理 2 個月前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系所;從事客家相關研究之學者、專家、文史工作者(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編制內專任人員,應由任職學校或機構提出申請);經依法立案之國內民間學術團體
・不可申請:政黨、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未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者;計畫接受獎勵補助逾期尚未結案者;申請補助時如有違反本要點規定、學術倫理行為、性別平等、勞工權益相關法令或其他影響本會聲譽之重大情事,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或本會客家學術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並簽奉本會主任委員核定者;申請補助前三年期間內發生前述情事,且於 2 年內不得再申請獎勵補助者
・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國內外差旅費、校方行政管理費(最高 10 %,以本會獎勵補助經費扣除計畫主持人費後)
・客家課程之開設:鐘點費(外聘講師每節至多 2,000 元)、課程規劃及執行費、課程兼任助理費(每課程原則 1 名)
・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推動客家研究國際學術研究聯盟(單一年度最高 2,000,000 元)、籌組團隊赴海外參與國際學術組織會議(日支生活費獎勵補助至多為會議天數加 3 日)、邀請國際客家研究人員短期訪問(以受邀請人之日支酬金及往返機票費為主,期間以 7 日內為原則)、辦理客家學術研討會(國際學術研討會最高 2,000,000 元;一般性學術研討會最高 500,000 元)
・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獎助:每月獎助學金至少 40,000 元(本會每月 20,000 元,申請單位每月至少 20,000 元),得獎助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博士後研究人員獎助:每月研究費及年終獎金由申請單位建議,經本會審核後核給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系統填寫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並函送本會(部分項目免備函)
・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客家課程之開設、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獎助:每年 4/30 截止收件;國內外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之交流:當年度辦理計畫至遲應於 10/20 前申請;客家研究全時博士生:每年 9/30 截止收件;當年度計畫須於 12/10 前辦理核銷;獎勵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經費以立法院通過之預算額度為上限,若預算額度有所刪減,則核定之獎勵補助經費得依比例調整;獎勵補助款為經常門預算,不得用於土地取得、建築物新建及設備購置費用;同一申請人獲本會核定獎勵補助且支領有計畫主持人費者,原則以 2 案為限;計畫接受獎勵補助逾期尚未結案者,原則不得再行提出申請;申請者如有向其他單位申請本案獎勵補助並獲核定,應函知本會;受獎勵補助金額達總經費 50 %以上且 1,000,000 元以上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受獎勵補助機構不得使用或採購中國大陸廠牌之資通訊產品(含 DeepSeek 等生成式 AI 程式);受獎勵補助機構不得向生成式 AI 提供公務保密資料、個人資料及未經本會同意公開之資訊;研究成果報告書寫方式原則以中文為主,若以外文撰寫須附中文提要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表格、研究計畫書、課程規劃、博士後研究人員延攬計畫、博士生學習計畫、申請文件、事前揭露表(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收(領)據、期中執行進度、原始憑證、成果報告書、總經費支出明細表(經主會計單位認證)、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研究計畫摘要、修正計畫書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988|地址: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注意事項】

文案未提供統一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各子項目有不同的申請截止日期。部分補助項目金額未明確列出,需依相關規定編列或經審核後核給。

資料來源:https://law.hakk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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