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每名新生兒可獲得 20,000 元。申請對象為設籍新竹市的低收入戶產婦,須於小孩出生三個月內,攜帶出生證明、戶籍謄本及申請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至區公所辦理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低收入戶資格;產婦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20,000 元
・申請方式:至區公所領取申請書及領款收據辦理
・注意事項:經審核通過後核發
20,000元
小孩出生三個月內
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申請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電話:03-5352386|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