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新竹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綜合津貼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為協助中低收入失能老人獲得妥善照顧,提供特別照顧津貼。本津貼旨在支持設籍新竹市、已領有生活津貼且經評估為重度失能的長者,由其照顧者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津貼將依申請或補件完成日期,自當月或次月起發放。照顧者需配合居家服務督導,確保照顧品質,若有溢領情事則需繳回。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受照顧者戶籍在新竹市;受照顧者已領有區公所核發之生活津貼;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得以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證明);照顧者
・不可申請:請領本津貼原因消失或不符請領條件;照顧者服務知能經輔導仍未改善或未遇訪視次數達三次以上者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向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報本府審核
・重要時間點:申請人備齊文件於當月 15 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定者,自申請當月起發給;於 16 日後提出申請,經核定者,自申請日次月發給。補件亦同
・注意事項:領取津貼之照顧者應配合本府居家服務工作督導,督導人員每三個月至少訪視受照顧者一次。若照顧者服務知能不符照顧品質,經輔導仍未改善或未遇次數達三次以上者,應停止補助。申請人如有溢領本津貼之情事,本府應以書面通知限期繳回,逾期不繳回者,依法追訴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申請書、區公所核發之已領有生活津貼之證明、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照顧者之本府指定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津貼具體金額。文案未列出聯絡電話及地址。本辦法於 2010/09/24 發布,2017/05/02 修正第三條條文,為常態性福利。

資料來源:https://society.hccg.gov.tw/uploaddowndoc?file=law/202308091329580.pdf&filedisplay=%E6%96%B0%E7%AB%B9%E5%B8%82%E4%B8%AD%E4%BD%8E%E6%94%B6%E5%85%A5%E8%80%81%E4%BA%BA%E7%89%B9%E5%88%A5%E7%85%A7%E9%A1%A7%E6%B4%A5%E8%B2%BC%E5%AF%A9%E6%A0%B8%E8%BE%A6%E6%B3%95.pdf&flag=doc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