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旨在協助照顧身心障礙家庭成員的照顧者,減輕其照顧負荷。服務內容包括由社工或心理師到府訪視,評估照顧需求,並提供專業諮商輔導與情緒支持。設籍花蓮縣,且家庭成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評估有需求的家庭照顧者即可申請。申請者可洽花蓮縣德信公益協會或花蓮縣視覺障礙福利協進會辦理,亦可聯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成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本府評估照顧負荷重有需求之家庭照顧者
・專業心理師諮商輔導:由社工或委任心理師至家中訪視,提供情緒支持,紓緩照顧負荷
・申請方式:洽社團法人花蓮縣德信公益協會、社團法人花蓮縣視覺障礙福利協進會辦理,或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注意事項:意見反應及申訴可撥打縣民專線1999或縣長信箱
身心障礙證明(家庭成員)
電話:社團法人花蓮縣德信公益協會:0966253693;社團法人花蓮縣視覺障礙福利協進會:03-8239085;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03)8227171轉分機382-383|地址:社團法人花蓮縣德信公益協會:970 花蓮市中福路241號2樓;社團法人花蓮縣視覺障礙福利協進會:970 花蓮市富吉路75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30-5:30(此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服務時間)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sa.hl.gov.tw/Detail_sp/aa5f93b07230447092a44396ec4e3a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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