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提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針對因新冠肺炎確診死亡且死亡日於 2023/03/19 以前的民眾,發放 100,000 元。申請對象需符合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確診死亡定義,且死亡證明書上明確記載新冠肺炎相關死因。受領人依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順序領取。申請時需備妥死亡證明書、領據、存摺影本及聲明書(配偶免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死亡者經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且死亡日於 2023/03/19 以前;死亡證明書或屍體相驗證明書之死亡原因記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文字;為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依序領受)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100,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衛生福利部或相關單位辦理
・注意事項:若受領人為未成年者,法定代理人應共同簽名。匯款帳戶戶名應同受領人,不可提供專戶(例:勞退專戶、國民年金專戶)。領據之受領人姓名、存摺影本的戶名要與身分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如有冠夫姓者,則要簽名或蓋章冠夫姓的名字且提供有冠夫姓的存摺影本)。
100,000元
死亡證明書或屍體相驗證明書、領據、存摺影本(如為警示戶或凍結帳戶,由衛生福利部寄送匯票至通訊地址)、共同委任及聲明書(若受領人是第一順位配偶,則免附)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頁面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轉發衛生福利部公告,實際申請單位為衛生福利部。
資料來源:https://sa.hl.gov.tw/Detail_sp/74acaf72cdbf4e7fa8d4cc42e53ea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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