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本頁面為「貨物稅條例」的法律條文,其中包含多項貨物稅的減免規定,旨在透過稅務優惠鼓勵特定行為或支持產業發展。主要福利包括購買符合能源效率標準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享貨物稅減徵;購買電動車輛可免徵或減徵貨物稅;報廢老舊汽機車並換購新車者,亦可獲得貨物稅減徵。此外,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及油氣雙燃料車等特定貨物也享有貨物稅免徵或減徵優惠。這些措施鼓勵民眾節能減碳、汰換老舊車輛,並支持綠能產業發展。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購買符合貨物稅條例規定之特定貨物之買受人或汽車所有人
・不可申請:購買電器供銷售用途或已退貨、換貨者;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於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五年內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者
・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減徵稅額以 2,000 元為限。適用期間:2025/06/15 ~ 2029/12/31
・電動車輛貨物稅免徵: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 1,400,000 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適用期間:2017/01/28 ~ 2030/12/31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貨物稅免徵: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貨物稅。適用期間:2025/01/01 ~ 2029/12/31
・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貨物稅免徵:購買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貨物稅。適用期間:2015/02/06 ~ 2029/12/31
・汽缸排氣量 2000 立方公分以下小客車貨物稅減徵:購買汽缸排氣量在 2000 立方公分以下小客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減徵 50,000 元(應徵稅額未達者以應徵稅額為限)。適用期間:2025/08/29 ~ 2030/12/31
・報廢或出口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換新車貨物稅減徵:報廢或出口登記滿 1 年且出廠 10 年以上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 6 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減徵 50,000 元。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亦適用。適用期間:2021/01/08 ~ 2030/12/31
・汽缸排氣量 150 立方公分以下機車貨物稅減徵:購買汽缸排氣量在 150 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減徵 2,000 元(應徵稅額未達者以應徵稅額為限)。適用期間:2025/08/29 ~ 2030/12/31
・報廢或出口舊機車換新機車貨物稅減徵:報廢或出口出廠 4 年以上汽缸排氣量 150 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 6 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減徵 4,000 元。車籍登記與購買新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適用期間:2021/01/08 ~ 2030/12/31
・報廢舊大型柴油車換新車貨物稅減徵:報廢符合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於 2006/09/30 以前出廠,或 2006/10/01 ~ 2006/12/31 出廠且符合環保署排放標準),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減徵 400,000 元(應徵稅額未達者以應徵稅額為限)。適用期間:2017/08/18 ~ 2026/12/31
・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貨物稅免徵:由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之玻璃,免徵貨物稅。適用期間:2025/12/30 ~ 2030/12/29
・油氣雙燃料車貨物稅減徵: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每輛定額減徵 25,000 元。適用期間:2025/12/30 ~ 2030/12/29
・注意事項: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另定之。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於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五年內變更拆除載運輪椅使用者設備時,應補繳原免徵之貨物稅。
最高1,400,000元
承諾不轉售或移作他用之聲明書(適用於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工業主管機關之用途證明文件(適用於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其他依財政部會同經濟部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辦法規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貨物稅條例為法律條文,其中包含多項貨物稅減免規定,各項目之適用對象、期間、金額及應備文件細節需參閱相關子法或辦法。Article 9-1及12-4中「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之生效日,暫以貨物稅條例最新修正公布日 2025/12/30 計算。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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