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保障新住民工作權與勞動權益,提供多項就業服務與補助措施,協助新住民在臺順利就業。這些措施包含臨時工作津貼、免費職業訓練、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及求職交通補助金等。此外,本專區亦整合衛生福利部提供的多項衛生福利措施,涵蓋全民健保、各類醫療服務與費用補助、社會福利服務及生活扶助等,旨在全面照顧新住民及其家庭在臺的生活與健康需求。適用對象包含居留期間的新住民,以及已歸化、設籍或未設籍但持有居留證明文件的新住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住民(包含於居留期間、已歸化、設籍者)
・臨時工作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僱用獎助
・求職交通補助金
・免費職業訓練
・產前遺傳診斷補助:每案減免 5,000 元(低收入戶或優生保健資源不足區民眾,每案另行減免 3,500 元)
・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每案減免 1,500 元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遺傳性疾病檢查補助:每案減免 2,000 元
・特殊群體生育調節補助:子宮內避孕器 1,000 元、男性結紮 2,500 元、女性結紮 10,000 元、全身麻醉 3,500 元
・人工流產手術補助:每案減免上限 3,000 元(因強制性交、誘姦而受孕者)
・新生兒先天代謝性疾病篩檢補助:一般新生兒 200 元、低收入戶或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出生者 550 元
・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40,000 元
・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每人每年最高 35,000 元
・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低收入戶補助 1/2 自付額、中低收入戶補助全額自付額
・體外受精(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 150,000 元,一般民眾首次最高 100,000 元,再次申請最高 60,000 元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 6,000 元、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 4,000 元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每月 3,000 元(補助 6 個月,最多 12 個月)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約 2,197 ~ 2,661 元
・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 5,000 元、第二名子女每月 6,000 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名每月 7,000 元
・未滿 2 歲兒童托育補助(公共托育):每月 7,000 ~ 11,000 元不等(依家庭經濟條件)
・未滿 2 歲兒童托育補助(準公共托育):每月 13,000 ~ 17,000 元不等(依家庭經濟條件)
・申請方式:洽詢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至台灣就業通「新住民專區」(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foreignspouse/index.aspx)查詢
最高150,000元
電話:0800-777-888
本頁面為新住民就業服務專區,並連結至衛生福利部提供的多項衛生福利措施一覽表。各項福利措施有其個別的詳細申請資格與條件,請參考相關要點或洽詢承辦單位。主頁面提及「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於 2025/08/06 修正發布,擴大適用對象至已歸化、設籍新住民。
資料來源:https://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95488&ctNode=37256&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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