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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北市環保局淘汰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交通移動 新北市 期限 2026-12-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 115 年度淘汰五期燃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計畫。設籍新北市滿一年且年滿 18 歲的國民,或登記於新北市的獨資商號、合夥事業、法人,只要淘汰符合條件的舊燃油機車並換購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或交通部核發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的電動(輔助)自行車,且新車設籍於新北市,即可申請。本補助依申請順序核撥,名額有限,並提供早鳥加碼 10,000 元。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資料,並備妥遷徙紀錄證明書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補助對象須設籍於新北市滿 1 年以上,且為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所淘汰燃油機車須設籍於新北市;所淘汰燃油機車須於 2015/12/31 前(含)出廠;於 2026 年度內完成車體回收及報廢;購買之電動機車款式須由經濟部認可之國內合格電動機車製造商所生產,並取得合格產品認可之重型、輕型及輕小型等級電動機車,或購買之電動(輔助)自行車款式須為使用鋰電池並取得交通部核發電動(輔助)自行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新車須設籍於新北市;購買日期(以購車發票日為準)在補助年度內;開立購車統一發票之經銷商須於新北市商業登記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為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申請人為登記設立於新北市之獨資商號、合夥事業或法人
・不可申請:個人申請者曾受本局(含以前年度)補助者;個人申請者限購一輛
・早鳥加碼補助:10,000 元 (名額有限,依申請順序用罄為止)
・淘汰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金額依申請順序核撥,名額有限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透過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機車汰舊新購補助申請系統)
・注意事項:補助名額及加碼名額有限,依申請順序用罄為止。如遇退件或逾期申請,或申請途中更換方案類別,將視同放棄該次補助及加碼名額。獨資、合夥或法人不限補助輛次,但如有購置 2 輛電動二輪車(含)以上之需求或以前年度已申請過本局補助,應先提出計畫書向本局說明,並經核准後再行申請補助。

【金額/折扣】

1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應備文件】

遷徙紀錄證明書

【聯絡方式】

電話:(02)2953-2111 分機 1048|地址:(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00 及 13:30 ~ 17:0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文案未明確列出淘汰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的基礎補助金額。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起訖日期,僅提及「115年度內」。

資料來源:https://motor.ntpc.gov.tw/Home/Applicantion1st?CaseType=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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