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舉辦講座,向國際學生說明畢業後留臺尋職的相關法規。外籍生及僑生可申請以「其他」事由延期居留,最長可達 2 年,以便在臺尋找工作。講座中也加強反詐騙宣導,並推廣「1990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提供多國語言諮詢服務,協助國際生解決在臺生活需求。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外籍生及僑生;畢業後欲在臺尋職
・不可申請:未及時變更居留原因者(原居留證將遭廢止,恐面臨逾期罰鍰或限期出境等風險)
・國際生畢業留臺尋職居留延期:可申請以「其他」事由延期居留 1 年
・國際生畢業留臺尋職居留延期:有必要者得再申請 1 次,總延期居留效期最長可達 2 年
・1990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提供中、英、日、越、印、泰、柬等多國語言服務
・注意事項:若未及時變更居留原因,原居留證將遭廢止,恐面臨逾期罰鍰或限期出境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