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 財政部
・「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提供稅務優惠,鼓勵營利事業捐贈運動產業。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經運動部認可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可在 1,000 萬元額度內,以捐贈金額的 175 %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若與受贈對象有關係人身分,則以 100 %減除。若捐贈經運動部專案核准的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或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則可全數以 175 %減除,不受 1,000 萬元額度限制。此辦法旨在鼓勵企業支持運動產業發展,減除金額以當年度所得額至零為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營利事業(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透過專戶對經運動部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經運動部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或經運動部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進行捐贈;依本辦法規定得減除之金額,以減除當年度依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算之所得額至零為限
・不可申請: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額已為負數者;同一筆捐贈費用已選擇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減除者;受贈對象當年度對其他受贈對象之轉捐贈;其他受贈對象以當年度受捐贈金額再轉捐贈者
・捐贈經運動部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非關係人):在捐贈金額 1,000 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 175 %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捐贈經運動部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關係人身分):在捐贈金額 1,000 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 100 %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捐贈經運動部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運動部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全數按捐贈金額之 175 %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 1,000 萬元額度限制
・申請方式:於申報所得稅時辦理
・注意事項:適用第一款規定之營利事業透過本專戶捐贈超過 1,000 萬元額度部分,不得適用本條例第二十六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及其他法律有關捐贈費用列報之規定
最高1,000萬元
即日起至 2031/12/23
電話:02-23924146|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AM 8:30 ~ 12:30 PM 1:30 ~ 5:30
此為營利事業的稅務減免,非直接的現金補助或獎勵金。活動期間的「施行期限」是指捐贈可適用減除的有效期間,並非申請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