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屏東縣托育津貼自治條例

教育文化 屏東縣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內容簡介】

・屏東縣政府為協助弱勢家庭兒童獲得適當托育,特別制定「屏東縣托育津貼自治條例」。這項福利主要針對就讀於經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或村里幼兒園的低收入戶兒童或家庭寄養兒童。符合資格的家庭,每名兒童每月可獲得最高 1,500 元的托育津貼。若實際繳費金額未達 1,500 元,則依實際繳費額補助。此外,若已領取鄉(鎮、市)公所或其他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就學補助,且補助金額未達 1,500 元,縣政府將補足差額;若已達或超過 1,500 元,則不再重複補助。申請人需在每年六月(申請當年一至六月津貼)及十二月(申請當年七至十二月津貼)期間,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就托、讀於經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或村里幼兒園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兒童;家庭寄養之兒童
・托育津貼:每名兒童每月補助 1,500 元
・實際繳費額未達 1,500 元者,依其實際繳費額補助
・鄉(鎮、市)公所已有補助,其補助未達 1,500 元者,補助其差額;已達 1,500 元者,不再補助
・領有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其補助未達標準者,補助其差額
・申請方式:應由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有關人員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該兒童之戶籍所在地之(鎮、市)公所提出
・注意事項:申請人如有虛偽不實或重複申請之情事,本府將追回請領之金額

【金額/折扣】

最高1,500元

【期間】

申請:每年六月及十二月;活動: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

【聯絡方式】

電話:08-7320415|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資料來源:https://ptlaw.pth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099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