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凡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或停車位識別證的民眾,若設籍屏東縣,可向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辦理停車優惠登記。若未設籍屏東縣的身心障礙者,則可享有當次停車半價優惠。此自治條例也規範了公有停車場的收費方式、時間及相關管理措施,旨在加強停車管理並改善交通秩序。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或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同一戶籍之親屬一人;未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
・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登記
・未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當次停車半價優惠
・申請方式:向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辦理登記
・停車場收費範圍、方式及費率種類由屏東縣政府公告,並以現場公告為準;大型車輛停車費加倍計收;停車場供車輛停放使用,不負保管及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