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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元→勞工家庭照顧假與育嬰留職停薪新制及育嬰津貼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這篇文章詳細說明了家庭照顧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新制度,以及育嬰津貼的申請辦法。自 2026/01/01 起,家庭照顧假將可彈性以小時為單位請假,而育嬰留職停薪則有 30 天可採單日申請,大幅提升請假彈性。符合資格的勞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津貼,領取勞保投保薪資的 80 %,最長可領 6 個月。此外,政府也針對未滿 30 人的小型企業提供每請一天育嬰留停 1,000 元的獎勵金,以減輕企業人力調度壓力。
・對象(須符合):勞工;任職滿 6 個月(適用於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子女滿 3 歲前(適用於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申請育嬰津貼者:雇主未支付薪水
・家庭照顧假:一般勞工一年最多 7 天,併入事假計算,無薪
・家庭照顧假彈性化:自 2026/01/01 起,14 天事假/家庭照顧假可分拆成最多 112 小時使用
・育嬰留職停薪:勞工任職滿 6 個月後,可申請最多 2 年,需於子女滿 3 歲前提出
・育嬰津貼:可向勞保局申請,領取勞保投保薪資的 80 %,最多可領 6 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自 2026/01/01 起,其中 30 天可用單日方式請假(雙親合計共有 60 日)
・小型企業育嬰留停獎勵金:未滿 30 人的小型企業,每請一天育嬰留停,政府提供 1,000 元獎勵金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8樓
・🕒週二至週日 09:00-18:00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家庭照顧假與事假性質相同,屬於無薪假,雇主無需支付薪資,但法律明定請假不應影響全勤或考績。

【金額/折扣】

最高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kys.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22&s=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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