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安心就學,並減輕學校營運負擔,特訂定本補助要點。本要點提供多項補助,包括公辦公營午餐學校的廚工薪資,每月最高 24,000 元,以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導師的午餐指導費,每位導師每月 300 元。此外,針對桃園市復興區及大溪區百吉國民小學的學生,提供每日 8.5 元至 15 元或每月最高 400 元的營養品補助。公辦公營午餐學校若資源分享給他校,每月還可獲得 10,000 元的午餐運送經費補助。各學校需依補助項目編造印領清冊自存,經費由教育局年度預算支應。
・對象(符合任一):公辦公營午餐學校(設有廚房自辦午餐);公辦民營午餐學校(設有廚房委外辦理午餐);資源分享午餐學校(未設廚房,由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學校供應午餐);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導師
・廚工薪資補助:公辦公營午餐學校每月補助 1 位廚工薪資 12,000 元,一年共 108,000 元
・廚工薪資補助:復興區、偏遠型及供餐學生數未達 180 人之公辦公營午餐學校,每校每月補助 1 位廚工薪資 24,000 元,一年共 216,000 元
・導師午餐指導費: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每位導師每月補助 300 元,一年共 2,700 元
・營養品補助:本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人每日補助 15 元
・營養品補助:本市復興區巴崚、高義、三光、光華國民小學學生每人每月補助上限 400 元
・營養品補助:前述以外復興區國民小學及大溪區百吉國民小學學生每人每日補助 8.5 元
・午餐運送經費補助:公辦公營午餐學校資源分享他校午餐,每校每月補助 10,000 元,共補助 9 個月
・申請:各學校依補助項目編造印領清冊自存,經費由教育局年度預算支應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公辦民營及資源分享午餐學校不補助廚工薪資;部分營養品補助金額上限將視教育局財源及中央補助款調整
最高21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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