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出「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計畫」,旨在提升臺灣博物館的專業水準與國際競爭力。此計畫提供補助給公私立博物館、國內大學院校,以及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的法人或團體。補助範圍涵蓋博物館人才培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研究專案,以及經評鑑合格的國立博物館專業功能強化。每年度計畫最高可獲 2,000,000 元補助,並依申請單位類型及財力分級提供不同比例的補助款。計畫目標是增進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彰顯國家文化內涵,並建構支持博物館專業社群的資源體系。
・對象(符合任一):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從事博物館相關事業之教學、研究、教育推廣及經營管理之依法立案或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博物館人才培育:鼓勵開辦課程、刊物出版、產學合作連結、學生駐館實習,以強化專業治理基礎、提升營運效能或推廣博物館工作方法
・博物館國際合作交流:參與國際專業組織及會議、辦理博物館展會、巡迴展,推廣臺灣觀點與經驗,建立平等互惠合作與交流
・博物館研究專案:針對博物館(或地方文化館)屬性、特色、典藏、展示、公共服務等核心課題進行研究,並運用於館務
・完成評鑑之國立博物館專業功能強化:依博物館評鑑會建議,強化與提升博物館營運與管理、典藏、研究、展示、教育及公共服務等專業功能
・每一年度執行計畫補助金額:最高 2,000,000 元(申請第四類補助、通過認證之博物館或經評審小組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設立之公立博物館補助比率:依財力分級,第一級 50 %、第二級 60 %、第三級 70 %、第四級 80 %、第五級 90 %
・中央政府設立之公立博物館補助比率:最高 50 %
・公法人或公立學校設立之公立博物館,及其他法人或團體補助比率:最高 90 %
・申請:線上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補助款除第四類可含資本門外,餘均為經常門;常態性行政管理、基本維運、紀念品或商品製作、獎金或獎品、單純參訪或考察觀摩之國內外旅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資本門之機械設備、投資、網站(資料庫)系統建置等費用不在補助範圍
最高2,000,000元
2025/12/04 ~ 2026/01/02
資料來源:https://museums.moc.gov.tw/Notice/Subsidy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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