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計畫,旨在透過補助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為有學習困難的國中小學生提供多元學習支援。此計畫涵蓋縣市層級的行政推動、資源中心設立、教材研發與教師培訓等費用,並補助學校開辦學習扶助班級所需的教學人員鐘點費、行政費、教材費及相關營運開銷。此外,計畫也支持學校增置代理教師以強化課中學習扶助,並提供到校諮詢與入班輔導等服務,確保學生能獲得適性且有效的學習協助,提升整體學習成效。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校現職教育人員(擔任學習扶助諮詢或輔導任務工作者);具大學生(含研究所學生)身分之學習扶助教學人員;具學習扶助到校諮詢人員資格者;具學習扶助入班輔導人員資格者
・縣市整體行政推動計畫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習扶助相關政策推動、行政督導、資源中心設立與運作、教材研發推廣、教師成長研習、教材印製、輔導諮詢、差旅費、授課人員表揚及篩選測驗等費用
・資源中心設立:轄內學校達 100 校者,每年補助 1,150,000 元(含專責人員人事費最高 750,000 元)
・到校諮詢費用:每人每場次最高 2,000 元,一日最高 4,000 元
・入班輔導費用:每人每場次最高 2,000 元,一日最高 4,000 元
・學校開班經費:補助學校辦理學習扶助班級之教學人員鐘點費、勞健保費、行政費、教材編輯及教學活動費、交通費、冷氣電費等
・國民小學課後/週末/寒暑假鐘點費:每節 400 元
・國民中學課後/週末/寒暑假鐘點費:每節 450 元
・行政費:每校各期實際授課總節數乘以每節 40 元
・教材編輯及教學活動費: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每節 90 元
・大學生(含研究所學生)教學人員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 1,200 元
・課中學習扶助增置代理教師計畫經費:補助學校增置代理教師之人事費及行政費
・人事費:每人每年最高 750,000 元
・行政費:每人每年 6,000 元
・教學換宿相關費用:依「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教學換宿計畫」規定辦理
・國中適性分組教學試辦相關費用:依「國民中學英語及數學領域適性分組教學試辦計畫」規定辦理
・其他學校自主規劃提升學習低成就學生學力計畫經費:補助業務費、開班費及其他相關經費
・申請:網路填報系統
・📍100029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10樓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週一至週五 AM8:00-PM5:30 (國立臺南大學維護單位)
最高1,15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priori.moe.gov.tw/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