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此項補助,旨在支持各類民間單位及里辦公處營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此計畫以社區營造和參與為核心精神,為設籍新北市的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提供在地化的預防照護服務,並同時為家庭照顧者提供必要的支持。符合資格的申請對象包括已立案的社會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或文教基金會、其他非營利組織,以及本市里辦公處等。申請單位需備妥計畫書及相關文件,依規定向市府或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其他立案之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文史團體、農漁會等非營利組織;本市里辦公處;其他(如學校、公共托老中心經審查評估可辦理者)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營運補助:提供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社區化之預防照護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申請:郵寄計畫書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協會及里辦公室需先函送各區公所層轉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繳付免費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CaseData.action?itemId=1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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