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鼓勵特殊教育教師持續投入特教工作,已於 2024/01/10 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此修正讓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若兼任學校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導師、特殊教育學校主管職務,或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者,皆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這項調整溯自 2023/08/01 生效,預計約有 5,800 多名特殊教育教師受惠,每月可領取 1,800 元的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以激勵其持續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對象(須符合):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持有特教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
・對象(符合任一):兼任學校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導師;兼任特殊教育學校主管職務;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
・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每月 1,800 元
・約有 5,800 多名特殊教育教師受惠
最高1,800元
2023/08/01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5C2B52675107B0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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