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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供補助,鼓勵國內學術機構及研究人員在臺灣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以促進我國與國際學術交流並提升科技水準。本補助旨在協助申請機構及其編制內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支應研討會相關經費,包含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費用。申請者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申請,經機構審核後彙送國科會,每年分兩期受理申請,分別在 3 月和 9 月。
・對象(須符合):申請機構須為依本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核定納為本會補助單位,且核有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補助類別者;會議主辦人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研討會須符合下列五類之一:由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聯合舉辦之國際大型學術會議;國際性學術組織(跨洲際或洲區域性)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國內學術組織授權辦理之國際學術研討會;國內自行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配合本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國際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對象(符合任一):至少應有 2 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第五類研討會不在此限)
・研討會經費補助:依政府法令規定編列,並得依實際需求編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補助額度:依研討會類別、對國內相關學術研究水準提升、科技發展及國際交流之助益、規劃書內容等要項評審決定
・經費撥付:採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研討會執行完畢後函送本會辦理結報
・申請:會議主辦人應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後,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至本會網站首頁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線上彙整送出
・📍106214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2樓
・本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機構得由自籌經費、本會其他計畫經費或其他機關(構)補(捐)助等經費來源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國際會議提及我國名稱時,應使用中華民國國名,必要時得依外交部規定處理;經本會補助者,主辦機構需在會場與印刷品中揭示、載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助」或「Sponsored by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等字樣;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為之,其參加人員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期間】

每年 3/1 ~ 3/31 及 9/1 ~ 9/30

資料來源: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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