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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及師資培訓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10-25

【內容簡介】

・僑務委員會推動「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計畫」,旨在輔助海外已立案或備查的僑校及僑團,於北美洲、歐洲、大洋洲及日本等地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這些中心主要提供當地 18 歲以上非華語母語人士學習正體字華語文及推廣臺灣文化。獲選的僑校及僑團可獲得開辦費、營運費(含教師鐘點費)、教材、師資培訓及行銷宣傳等經費與資源補助。申請單位需於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透過駐外館處向僑委會提交申請。此外,僑委會也辦理「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通過認證的教師,其鐘點費補助將從每小時 50 美元或 42 歐元提高至 55 美元或 47 歐元,同時學習中心在績效評鑑中也能獲得加分。此計畫旨在提升海外華語文教學品質並推廣臺灣自由民主經驗。
・對象(須符合):位於北美洲、歐洲、大洋洲及日本地區
・對象(符合任一):曾向僑務委員會立案或已依「僑民學校聯繫輔助要點」向僑務委員會備查之僑校;已依「海外僑民團體聯繫登記作業要點」向僑務委員會登記之僑團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及營運補助:提供教材、開辦費、營運費(含教師鐘點費)、招生及文教活動費、績效評鑑績優補助、師資培訓、行政人員交流、行銷宣傳資源及學生活動鼓勵
・師資認證培訓專班獎勵:通過認證之教師,鐘點費補助額度提高至每小時 55 美元或 47 歐元
・學習中心績效評鑑加分:學習中心聘用認證教師,其績效評鑑「教學團隊專業性」項目可獲加分,績優者另核給補助金額
・師資培訓結業證書:核發電子版中英文並列證書
・師資培訓學習表現優異獎狀:各梯次總成績平均第 1 名教師,另頒發「學習表現優異」電子版獎狀
・申請:僑校(團)向申請地區之駐外館處檢具申請表件,經核轉後向僑務委員會申請
・-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中文名稱統一為「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僑校(團)中文名」、英文名稱統一為「Taiwan Center for Mandarin Learning-僑校(團)英文名」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08/31

資料來源: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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