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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執行作業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2-12-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旨在改善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電力系統並裝設冷氣,同時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以提升校園安全並提供師生舒適的學習環境。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各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項目包含新設冷氣電力系統、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冷氣裝設及能源管理系統建置等,並依學校屋齡、偏遠程度及地方政府財力級次提供不同上限金額或補助比率。申請方式由學校評估需求後,經地方政府初審彙整或國立學校逕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申請。本計畫執行期程為 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對象(須符合):各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新設冷氣電力系統):每間教室上限 100,000 元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屋齡 25 ~ 45 年校舍):每間教室上限 125,000 元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其餘屋齡校舍):每間教室上限 37,500 元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偏遠學校加成):於核定總經費下最高加 10 %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特殊偏遠學校加成):於核定總經費下最高加 20 %
・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極度偏遠學校加成):於核定總經費下最高加 30 %
・冷氣裝設:每間教室裝設 2 臺冷氣為原則,每臺 45,000 元
・冷氣裝設(舊機拆除費用):每臺增加 6,000 元
・冷氣裝設(離島地區加成):每臺增加 3,500 元
・能源管理系統及相關需求:每間教室 23,000 元為原則
・辦理本計畫之專案行政人力:補助金額未列
・其他有助於提升本計畫執行成效之行政措施:補助金額未列
・地方政府補助比率:依財力等級分為 70 %、85 %、88 %、89 %、90 %
・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全額補助
・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額補助
・申請:由申請學校評估需求並研提經費申請資料,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後彙整轄內學校資料統一申請;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國立特殊教育學校逕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申請
・本要點為資本門補助,應專款專用,會計帳目應明確清楚,不得挪向其他用途,亦不得用於抵充原編列之公務預算

【金額/折扣】

最高125,000元

【期間】

2020/09/01 ~ 2022/12/31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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