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出「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共融計畫」獎助,旨在擴大對長照需求者及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的支持服務。本計畫開放新竹市東區、北區及香山區的服務單位申請獎助,以提供個別性需求服務、諮詢、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心理輔導、志工關懷及各類團體活動與訓練。透過此獎助,服務單位能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荷,提升其生活品質。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書,經審查通過後可獲得業務費、管理費及設備費等經費補助。
・對象(須符合):評估結合轄內現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單位或有意願投入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且具服務量能之公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及單位;服務責任行政區為新竹市東區、北區或香山區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共融據點
・對象(符合任一):原114年度辦理本市長照與身障家照顧融據點試辦計畫之服務提供單位,並通過本市114年度服務品質輔導查核(延續型單位);經本中心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非延續型單位)
・業務費:依「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專業服務費相關規定辦理,包含專業服務費、保險、公提離職儲金或公提勞工退休金、稿費、審查費、講座鐘點費、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費用、個案訪視交通費、臨時工資、文具紙張、郵電、印刷、租金、維護費、油脂、電腦處理費、資料蒐集費、材料費、出席費、國內旅費、餐費、保險(意外責任險)、志工交通及誤餐費、家庭照顧者交通費等
・管理費:最高以業務費總額乘以 10 %
・設備費:購置與裝置費用(須單價 1 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 2 年以上者),每隔 5 年始得再提出申請
・專業服務費(其他人員):每人每月 40,000 元核算,年終獎金比照「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專業服務費核發原則辦理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每次 1 小時 500 元,每案每年得補助 12 次
・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費用:每次 1 節最高獎助專業人員服務費 2,000 元,每案每年最得補助 9 節
・個案訪視交通費:每趟最高 200 元,原住民族地區、離島地區及長照偏遠地區每趟最高 400 元
・固定安全看視服務專業人員臨時工資:每小時至少 200 元
・志工交通及誤餐費:每人每日最高 150 元,每月最多 21 日為限
・家庭照顧者交通費:每趟 150 元(限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 1.5 倍者)
・雜支費:最高以業務費之金額 5 %為上限,且不得超過 100,000 元
・申請:郵寄 (以郵戳為憑)
・- 本計畫本中心保有最後審查權,如遇中央政策或補助變更,得視情況調整計畫內容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