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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00元→原住民族委員會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地方政府提供具原住民族語言、歷史及文化學習機會的教保服務,特別訂定此補助要點。本補助旨在支持合法立案的人民團體,設立並營運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原住民幼兒教保服務。補助項目涵蓋人事費、餐點費、教學環境設施設備費、業務費及場地租金等,並針對籌備期間提供經費支持。申請單位需向地方政府提報三年計畫,經地方政府初審後送交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核。
・對象(須符合):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人民團體已完成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設立許可;已訂定學費收費機制,並辦理收費;招收幼生人數達 8 人以上(經專案認定者不在此限);原住民幼生數占全體幼生數 70 %以上;原住民族文化及在地族語課程占整體課程 50 %以上
・人事費:補助教保服務人員及廚工薪資(含勞健保自付額)、年終獎金、雇主繳付之勞保費、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提撥數額。教保服務人員年終獎金補助額度以各教保服務人員薪資基準 1.5 個月計算。取得高級族語認證者,每月給予專業加給 2,000 元
・餐點費:每名幼兒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
・教學環境設施設備費(含修繕費用):每教保中心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 元。新增、修繕高額設施設備得專案補助,最高 300,000 元(審查通過後,其餘 2 年不另核給教學環境設施設備費用)
・業務費:補助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網路費、活動費、文宣費及雜支。幼兒招收總人數 30 人以下最高補助 80,000 元;逾 30 人至 60 人以下最高補助 140,000 元;逾 60 人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租金:辦理教保中心場地租金最高補助 200,000 元(含由政府機關無償提供場地衍生之稅金)
・籌備期間補助(最長 3 個月):人事費最高補助 300,000 元,業務費最高補助 60,000 元,租金最高補助 50,000 元
・申請:教保中心應於每年 9/30 前檢附文件提報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初審後於每年 10/30 前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核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補助經費依地方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財力分級第一級最高補助 70 %,第二級最高補助 80 %,第三至五級最高補助 90 %。經訪視及查核未依計畫如期辦理者,次年度停止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元

【期間】

每年 9/30 前(教保中心提報地方政府);每年 10/30 前(地方政府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核)

資料來源:https://aborigine.taitung.gov.tw/cl.aspx?n=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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